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因本公告全部或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XINHUA NEWS MEDIA HOLDINGS LIMITED 新華通訊頻媒控股有限公司新華通訊頻媒控股有限公司(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股 份 代 號:股 份 代 號:3 0 9)澄澄清清公公告告 茲提述新華通訊頻媒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之截至二 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公告(業績公業績公告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
2、,本公告所用詞彙與業績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董事會謹此澄清業績公告存在無意的錯誤。本公告旨在澄清若干資料,業績公告內所載關於本集團的銀行融資額度尚未運用的金額如下:載於業績公告(i)第 19 頁附錄 14.現金及現金等值物與已抵押定期存款;及(ii)第 23 頁資本結構、流動資金及財務資源部分該等融資尚未運用的金額為 40,000,000 港 元(二零二三年:40,000,000 港 元)。應為:該 等 融 資 尚 未 運 用 的 金 額 為37,754,000港 元(二 零 二 三 年:38,087,000港 元)。除上述澄清外,業績公告之內容維持不變。承董事會命 新華通訊頻媒控股有限公司新華通訊頻媒控股有限公司 聯席主席 徐國興徐國興 香港,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三名執行董事,即勞國康先生、徐國興先生及梁章衡先生;兩名非執行董事,即王冠女士及王春平先生;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王琪先生、邱伯瑜先生及梁雅達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