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布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網址:http:/ (股份代號:643)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年度報告之補充公布年度報告之補充公布 茲提述恒富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日期為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的公布,內容有關本集團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二零一八年全年業績公布)及本集團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
2、一日止年度之年度報告(二零一八年年度報告)。除另有說明外,本公布所用詞彙與二零一八年全年業績公布及二零一八年年度報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茲提述二零一八年全年業績公布的獨立核數師報告摘要一段。董事會謹此補充下列資料:1)審計保留意見之詳情及本公司對於移除審計保留意見的行動及建議計劃 本集團持有合毅國際風險諮詢有限公司(該聯營企業)之41.45%股權。誠如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所公布,該聯營企業已完成向United Resources Group Pte Ltd(URG)之創辦人(創辦人)以代價7,000,000美元收購URG之80%權益,該代價乃根據包括創辦人就URG之業務、營運及財務作
3、出之聲明及保證等因素而釐定。於收購URG後,該聯營企業已擁有一個穩固平台以提供安保及危機管理服務。自收購事項以來,URG一直由創辦人管理,其持有URG 20%之股權。URG之帳簿及記錄均由一間會計服務供應商(該會計服務供應商)保存及整理,該會計服務供應商由創辦人所聘用並向創辦人進行呈報。URG之一個主要客戶於二零一八年十月進行有關二零一九年至二零二一年年度服務合約的有限招標評估中,URG競投落敗並未能獲得此服務合約。2 由於創辦人在該聯營企業收購URG之前已就該主要客戶作出若干聲明,該聯營企業管理層與創辦人因損失該主要客戶而導致意見不一。因此,該會計服務供應商不允許該聯營企業的首席財務官(該聯
4、營企業的首席財務官)查閱URG的帳簿及記錄。該聯營企業向該會計服務供應商之經理發出日期為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一日的律師函。該聯營企業的首席財務官因法律訴訟已於二零一八年第四季度重新取得URG會計帳簿的控制權並發現URG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若干會計帳簿已丟失,而部分交易似乎未經適當審批而進行。於二零一九年一月,該聯營企業之管理層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提出針對創辦人的申索(申索),指其作出虛假聲明及涉嫌作出虛假聲明並違反日期為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及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的股份認購協議,導致該聯營企業蒙受損失及虧損。於本公布日期,申索仍在進行且並未結案。該聯營企業集團的核數師(組成核數師)於二
5、零一九年三月初就URG進行的現場核數工作中,注意到該聯營企業的首席財務官確認URG的若干會計帳簿並不齊全且URG的若干交易未經適當審批而訂立及並無證明文件。該聯營企業的組成核數師未能從該聯營企業管理層取得其就該聯營企業會計帳簿的完整性及準確性作出聲明。因此,組成核數師並無就該聯營企業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截至該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資料出具意見,原因為彼等未能取得足夠適當的核數證據以作為核數意見的基準。本公司核數師已就本集團提供的應佔該聯營企業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業績、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該聯營企業之投資帳面值以及對其貸款之帳面值及減值虧損出具保留意見。本公司核數師解
6、釋稱,出具保留意見的原因為該聯營企業的管理層未能向本公司核數師及該聯營企業的組成核數師提供一套完整及準確之會計帳簿。該聯營企業之當前管理層已於二零一八年第四季度重新取得URG會計帳簿的控制權,自此,該聯營企業之當前管理層已保存一套完整及準確的URG會計帳簿。本公司管理層及其董事將密切監控記帳,並定期檢視該聯營企業之管理帳目。此外,該聯營企業的當前管理層仍在尋求透過各種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與債權人進行對帳及確認、尋求與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所訂立的若干交易有關的額外證明文件等)糾正與URG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會計帳簿有關的問題。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