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 CENTER POWER TECH.CO.,LTD.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镇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办公楼、1、2、3厂房及 9厂房南栋 1 至 4 层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镇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办公楼、1、2、3厂房及 9厂房南栋 1 至 4 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楼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楼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
2、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发行股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3,400 万股。本次发行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每股面值每股面值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13.16 元/股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2014 年 11 月 24 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3,600 万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三瑞科技、实际控制人张华农先生和其夫人徐可蓉女士、兄长张华军先生及雄才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
3、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其他股东轻机控股、睿星投资、孙友元先生及章霖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或间接持股股东张华农先生、徐可蓉女士、彭斌先生、李健先生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4、出售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占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其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发行人控股股东三瑞科技,以及通过轻机控股、三瑞科技、雄才投资、睿星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华农先生、徐可蓉女士、彭斌先生、李健先生承诺:直接或间接所持雄韬电源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发行价;雄韬电源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5、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上述承诺不因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所有未来新聘请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目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否则公司将不予聘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4 年 11 月 21 日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
6、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深圳市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