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Wuhan Fingu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住所:武汉市洪山区关东科技园三号区二号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平安大厦)招股说明书 1-1-1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5,38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21.10元/股 发行日期:2007年11月26日 拟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21,38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2、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根据公司法规定,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任职期间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公司控股股东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及其关联股东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王淩女士、王莉萍女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2006年11月,本
3、公司部分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共计受让200万股股份,经实施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本公司部分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共持有公司股份400万股。上述人员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其所持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07年11月1日 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4、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1、本次发
5、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6,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5,38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21,380 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根据公司法规定,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任职期间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上述法定要求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及其关联股东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王淩女士、王莉萍女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6、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2006年 11 月,本公司部分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共计受让 200万股股份,经实施 200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本公司部分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共持有公司股份 400 万股。上述人员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其所持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2、经本公司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上市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