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前 言 1、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以为股东、为员工、为客户、为社会创造价值为己任,积极保护债权人和职工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积极从事环境保护和有关公益事业,促进公司与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2、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以 2013 年为时间段,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对企业价值定位和社会责任追求,积极的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把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经营中,加强公司对社会责
2、任的认知。3、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事项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实际情况编制的,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4、公司董事会于 2011 年 4 月 25 日首次发布2010 年社会责任报告,此次报告为发布的第四份社会责任报告。第一章 综述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2 年 7 月 21 日,2007 年 1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证券简称:莱宝高科,股票代码:002106),是国内研发和生产中
3、小尺寸平板显示材料的龙头厂商,主导产品包括 ITO 导电玻璃、彩色滤光片、TFT-LCD 空盒、触摸屏等平板显示材料产品,最终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类电子产品以及车载仪器仪表、工业控制面板等终端产品。公司是国内极少数自主完整掌握平板显示前段工艺技术的厂商,可提供中小尺寸平板显示材料的完整解决方案,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战略新兴产业骨干企业、深圳市第一批自主创新龙头企业。公司坚持“团结、求实、开拓、进取”的企业文化,始终以为股东、为员工、为客户、为社会创造价值为己任,积极保护债权人和职工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积极从事环境保护和有关公益事业,促进公司与社会的协调、
4、和谐发展。201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为切实履行好应有的社会责任,公司一方面持续加强相应的制度建设,一方面积极做好履行社会责任的组织安排工作。2013 年,公司完成了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修订工作,补充、修订和完善了相关制度条款,从制度上更加约束和保证了公司与股东、员工、供应商、客户之间的利益;公司于 2013 年 6 月实施了每 10 股派 1.5 元(含税)的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给予投资者较好的回报;2013年,公司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其中 2013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公司 2013 年股东大会、2013 年 11 月 12
5、日召开了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充分地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权。公司一直关爱教育事业,捐资建设并持续捐助“莱宝希望小学”的建设和运行,2013 年组织员工代表捐款捐物到莱宝希望小学实地慰问,为学校和同学们送去了教学设备、书包、文具、运动器材等用品。第二章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1、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投资者利益。、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法建立、健全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在内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同时不断完善和规范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规范、有效运作,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
6、益。2、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规范,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规范,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便于股东了解公司情况、让更多股东有机会参加会议,公司均选择在公司所在地召开股东大会,并采用了“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2013 年度,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每次股东大会均有中小股东参加,涉及 2 名以上(含 2 名)的董/监事选举时,均采用了累积投票制,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根据律师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规范。3、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公司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