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春明道北侧)(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春明道北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26 层 1-2-11-2-1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声明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 招
2、股 说 明 书 全 文 的 各 部 分 内 容。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同 时 刊 载 于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
3、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1-2-21-2-2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根据公司 200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2、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33,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7,000 万股流通股,发行后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公司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耿建富和实际控制人耿建明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
4、分股份。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耿建明、耿建富、邹家立、刘山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3、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耿建明先生在本次股票发行前直接持有公司 20.14%的股权,通过控制荣盛建设持有公司 22.76%的股权,通过控制荣盛控股持有公司52.06%的股权;本次发行后,耿建明先生仍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公司 78.35%的股份(按发行 7,000 万股计算)。因
5、此,实际控制人可能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和管理职能对公司经营决策进行控制,可能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带来一定的风险。4、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同时受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影响较大。近年,为规范和引导房地产行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持整体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政府已出台多项宏观调控政策:2005 年 4 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八大措施引导和调控房地产市场之后,中央七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2006 年 5 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条意见;随后,建设部等中央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
6、住房价格的意见。上述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对公司扩张的速度及规模会造成一定的影响。1-2-31-2-3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5、公司是一家致力于中等城市普通商品住宅开发的跨地区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河北的廊坊、沧州,安徽的蚌埠,江苏的南京六合、徐州等多个中等城市开展了房地产开发业务,但与万科等一些全国性大型房地产公司相比,公司业务仍相对较为集中。最近几年内,河北、江苏、安徽等地区仍将是公司的开发重点,公司将继续维持和扩大在上述地区的市场占有率。因此,公司业务在一定时期内还会倚重这些地区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如果这些区域的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将会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