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MINFA ALUMINIUM CO.,LTD.(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4,300 万股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15.18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 2011 年 4 月 20 日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17,180 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公
2、司股东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限所持股份的限售安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次发行前公司全体股东黄天火、黄长远、黄印电、黄秀兰、东莞市中科松山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除上述承诺外,黄天火、黄长远、黄印电、黄秀兰还承
3、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如有)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买入发行人股份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在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1 年 3 月 23 日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4、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福建省闽发
5、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经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之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新老股东可按各自所持本公司股份比例分享。二、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安排(一)全体股东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全体股东承诺: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6、回购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二)5%以上股东股份锁定的其他承诺 除上述承诺外,全体 5%以上股东黄天火、黄长远、黄印电、黄秀兰还承诺: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如有)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买入后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买入发行人股份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在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