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uizhou Speed Wireless Technology Co.Limited(广东省惠州市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区上霞片区东江高新区上霞片区 SXSX-0101-0202 号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
2、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2,334.5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14.30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2 年 5 月 28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9,334.5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动限制及期限、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惠州金海贸易、实际控制人朱坤华及实际控制人的兄弟朱旭东、朱旭华承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
3、法规的规定,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本公司股东中和春生承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同时作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4、员的股东朱坤华、朱旭东、温巧夫、林盛忠、吴荻、邓志凌、钟柱鹏、李育章、李斌、孙文科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朱旭华承诺在朱坤华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比照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锁定其所持公司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
5、2 年 3 月 6 日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6、负责。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关注公司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章的全部内容,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惠州金海贸易、实际控制人朱坤华及实际控制人的兄弟朱旭东、朱旭华承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本公司股东中和春生承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