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ZHE JIANG KANGSHENG CO.,LTD.(浙江省淳安县坪山工业园 1 幢)ZHE JIANG KANGSHENG CO.,LTD.(浙江省淳安县坪山工业园 1 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1-1 声明 声明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
2、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次发行概况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发行股数:3,60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9.98 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0 年 5 月 19 日发行后总股本:14,300 万股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原股东对其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原股东对其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陈汉康承诺:自发行人
3、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此外,陈汉康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承诺: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公司股东陈伟志、杭州立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润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嘉银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勤益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国信投资管理有限
4、公司、方志成、蒋敏、上海协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周平平、王剑敏、胡仲承诺:自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根据 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以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1-2 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浙国资法产20101号”文件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A股首发上市涉及国有股转持问题的批复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首次发行并上市后,国有股股东杭州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232.9560万股股份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
5、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国有股股东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应转持的国有股由该股东的国有出资人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按照69.8742万股乘以股份公司首次发行价的等额现金上缴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浙江润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公司股东杜龙泉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陈伟志及董事王剑敏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其离职后半
6、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0 年 2 月 23 日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1-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