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 年半年度报告 1/128 公司代码:600126 公司简称:杭钢股份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0 年半年度报告年半年度报告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2/128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一、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二、公司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三、三、
2、本半年度报告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未经审计。四、四、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吴东明吴东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牟晨晖牟晨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才平陆才平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五、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2,431,658.15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28,592,233.39 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 407,706,199.72 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3,377,189,08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5,262,689.96 元(含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六、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
4、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七、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九、重大风险提示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十、十、其他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3/128 目录目录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4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公司
5、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公司业务概要.7 第四节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7 第五节第五节 重要事项重要事项.12 第六节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3 第七节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优先股相关情况.25 第八节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5 第九节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公司债券相关情况.27 第十节第十节 财务报告财务报告.27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备查文件目录.128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4/128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6、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或杭钢股份 指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杭钢集团、集团公司、控股股东 指 原名杭州钢铁集团公司,现名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国资委 指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20 上半年度 董事会 指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元、万元、亿元 指